首页
查找

江苏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

2020-04-12 12:03:48

江苏省民政厅日前出台《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宣布此前实施临时封闭管理的全省所有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有序恢复服务秩序。

意见要求,江苏各地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原则,加快恢复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前提下,优先安排老年人返院、刚需老年人入住和工作人员返岗复工。养老机构须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场所空间、设施设备、服务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意见提出,养老机构接收本省范围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可免除14天医学隔离观察,但要严格遵循“先预约,再入住”原则,加强健康和旅居信息排查管理。老年人的监护人等希望探视的,须向养老机构申请探视预约,养老机构落实好探视人员总量控制、探视路线管理等举措。

意见强调,养老机构要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防控和管理力度,机构内一经发现无症状感染者,须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积极协调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防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江苏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老年人口较多的省份,截至目前,全省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450家,养老机构入住的15.28万老年人无一例确诊和疑似病例。

本文来自《新华网》—何磊静

想了解南京养老院更多资讯,请点击:南京养老天地网


平台咨询电话:400-077-1879

上一篇:《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下一篇:川渝签订民政合作框架协议 将在养老服务等方面展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