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将推动实现全市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新建养老机构全部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队伍,联合监管形成常态。
据了解,目前,广州共有养老机构217家,养老服务总床位6.8万张,从2016年起每千名老人床位数持续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0%,民办养老机构及床位占比73%,医养结合率达到97.5%。
《实施方案》提出20项具体工作措施,覆盖养老机构监督管理、质量建设全过程。
《实施方案》提出,将违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予以处置。未按照要求停业整顿且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取消登记证书。
在扶持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新增床位补贴项目向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倾斜,采取旅居式、会员制运营模式或直接售卖养老床位使用权的,将限制享受有关补贴。扶持普惠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以及其他各项收费总额高于约束标准的,不予资助护理补贴。
本文来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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