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闽民规〔2022〕11号)和有关要求,按照机构申报、市(县)审查推荐等程序,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资料查验、实地考评、省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审,拟评定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福州市国德老年康养中心)等19家养老机构为福建省五星级养老机构;鼓楼区鼓东街道观风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17家为五星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幸福院等103家为五星级农村幸福院。此外,经抽查不达标,拟取消芗城区浦南镇渡东村幸福院等4家幸福院的五星级资格。现予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53027;传真:0591-87519591;邮寄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312室)。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6日
一、拟评为五星级养老机构(共19家)
(一)新申报(共15家)
1.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福州市国德老年康养中心)
2.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3.泰康之家鹭园(厦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4.厦门象屿慈爱老年养护中心
5.厦门弘爱养护院有限公司
6.厦门翔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厦门市翔安区敬善养老院)
7.漳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漳州市正兴养护院)
8.东山县社会福利中心(东山温馨壹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晋江青鸟颐居怡养苑)
10.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泉州市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1.晋江市深沪镇敬老院(晋江市怡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2.大田县医养服务中心
13.龙岩市社会福利中心(龙岩市同心圆<香港>护理院)
14.漳平市社会福利中心(漳平市德亨仁厚养老养生中心)
15.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周宁县天乐颐养园)
(二)到期重新评定(共4家)
1.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华煦养老院)
2.湖里区社会福利中心(厦门市建发溢佰养老中心)
3.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4.厦门温馨乐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二、拟评为五星级照料中心(共17所)
(一)新申报(共15所)
1.鼓楼区鼓东街道观风亭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鼓楼区五凤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3.鼓楼区鼓西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4.鼓楼区安泰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5.鼓楼区华大街道屏东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6.鼓楼区东街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7.马尾区琅岐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8.闽清县塔庄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9.三元区白沙街道群二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0.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富文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1.沙县区凤岗街道城北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2.沙县区凤岗街道城西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3.荔城区镇海街道阔口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4.武平县城厢镇香樟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5.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亿利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二)到期重新评定(共2所)
1.福清市龙江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台江区鳌峰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