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所展示的文字、图片、价格等项目介绍存在时效性,项目最新情况以现场参观及咨询为准。本站展示内容仅供参考!
一、入院条件:
1、无传染病、精神病,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养老院;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
3、老人及担保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入住准备:
请您在入住时携带:
1、老人、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老人1寸免冠照片2张;
3、老人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品、洗涤用品、换洗衣物、等;
4、老人医保卡及近期必需药品;
5、入住相关费用;
6、老人所用床、靠背座椅、热水瓶、内部电话等均由院方提供。
三、入院手续:
1、申请人持书面申请,与养老院签订入院协议书,签订协议时需有经办(担保)人签名,并加盖经办单位公章;
2、填写老人入院申请表;
3、入院老人选择护理项目缴纳相应费用;
4、入院老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相片两张,同时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入院老人必须提供镇级以上人民医院身体检查单据。检查项目如下:
①三大常规;②肝功能HAA+两对半;③胸透。
四、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
1、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如年龄增大、行动不便、特殊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由部门主管及时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2、护理级别调整后,由医务室向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发出调整护理级别及收费的通知书;
3、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在接到调整护理级别收费的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费用;
4、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可享受新级别享有的一切生活护理及医疗护理服务。
五、协议解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寄养协议书即日起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严重精神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养老院常规制度者;
7、不适应集体生活者,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未尽事宜面议。
想了解更多丹东百岁园老年公寓的信息,请点击:丹东百岁园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