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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晚晴护理院是一家集医疗、护理、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护理医院,现设置住院床位200张。
上海晚晴护理院不仅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护士、护工组建成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而且配备了全套的医学检验设备、同时配备了功能锻炼与物理治疗康复器材。
护理等级
三级护理
适用对象
1.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或术后恢复期的病人;
3.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二级护理
适用对象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
2. 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
3. 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一级护理
适用对象
用于病情重或较大手术后病情不稳定的病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比较繁琐。
特级护理
适用对象
用于生命垂危、病情多变,随时需要进行应急抢救的病员以及大面积灼伤,大手术后病人,24小时专人守护。
入住须知
1、入住当天请携带长者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二甲医院以上的身体基本情况检查报告;近三个月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的体检报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等,并加盖有医院公章。
3、为保证入住长者的安全和健康,暂不接收患有传染病等不适合集体生活的长者。入住后,医护人员会对长者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能力进行评估,工作人员将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4、除了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具,其余如长者衣物鞋袜(有名字标识),药品、轮椅、拐杖、自身营养品等需自备。如有需要机构代购的,可以按照机构《长者额外费收费标准表》进行操作。
5、家属应向工作人员介绍长者的日常生活习惯、兴趣爱好、饮食习惯、禁忌、注意事项等。
6、禁止携带剪刀、剃须刀、各类刀具等锐器。
7、不要携带贵重物品(首饰、贵重证件、现金等)避免丢失。
8、长者需要在机构内使用药物必须附有医院病历、处方或医嘱,并经本机构医生同意、家属签署《自备药物委托发放同意书》后方可使用。
9、家属需带长者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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