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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最高补贴20万

2019-05-26 14:36:58

广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增加优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开办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最高享20万经费补贴。日前,广州市民政局印发了《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并将于61日正式施行。

《试行办法》提出,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获得相应扶持,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场地优惠、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等。其中,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条件限制。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不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此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创办、运营、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和星级评定等方面可获得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办补贴;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临时托养、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每次可得2—4元的运营补贴;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最高可享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年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星级评定,提供5—20万元的星级评定补贴。

为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广州还将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纳入紧缺职业目录,在积分制入户、子女入学、公租房申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可以申请岗位补贴。其中,从事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5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免费培训,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纳入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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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南方日报》—汪祥波、廖培金


咨询电话:400-077-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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